轉知本縣106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0號)演習民防(警政)實施活動
演習時間
本縣於106年4月13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至14時實施,在儘量不影響民眾生活作息原則下,採有預告、分區(同時段)方式,於晝間實施30分鐘之防情傳遞、警報發放、人車疏散、交通管制及戰災救護等實作演練。
注意事項
請民眾實施緊急避難,以減少傷亡,行動要領如下:
(1)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應緊閉門窗、水電、瓦斯、熄滅煙火,立即進入防空避難處所避難。
(2)在機場、碼頭、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,應依避難指示,依憲、警、民防人員引導,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。
(3)在學校之人員,立即進入指定之防空避難位置避難。
(4)在郊外之人員,就近利用地形、地物避難。
本縣於106年4月13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至14時實施,在儘量不影響民眾生活作息原則下,採有預告、分區(同時段)方式,於晝間實施30分鐘之防情傳遞、警報發放、人車疏散、交通管制及戰災救護等實作演練。
注意事項
請民眾實施緊急避難,以減少傷亡,行動要領如下:
(1)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應緊閉門窗、水電、瓦斯、熄滅煙火,立即進入防空避難處所避難。
(2)在機場、碼頭、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,應依避難指示,依憲、警、民防人員引導,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。
(3)在學校之人員,立即進入指定之防空避難位置避難。
(4)在郊外之人員,就近利用地形、地物避難。
單位:
訓導組
瀏覽數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