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南投縣政府「113年清明期間防火宣導執行計畫」
字體大小調整
小
中
大
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「113年清明期間防火宣導執行計畫」工作宣導重點
1 「除草不用火(攜回丟棄)」
2 「紙錢不燃燒(放集中燃燒處或以功代金)」
3 「爆竹不燃放」
4 「菸蒂不亂丟」
5 「垃圾要帶走」
單位:
總務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