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縣111學年度各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

一、 依據「特殊教育法」、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」及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 因本縣國民中學資優鑑定提前於入學前辦理,請各國民小學除公告所屬階段簡章外,亦須同步公告國中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(語文、數理)資優鑑定簡章(共3份)。
三、供家長參閱
單位: 教導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