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下學期暨109學年教育優先區

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

第一部份:學校基本資料 (學校編號:084652   )

1.學校名稱:竹山鎮中州國民小學      代理校長:陳正專

2.學校類型:□離島   □特偏   □偏遠   ▉一般   □都會區

3.執行年度: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

4.補助情況:

補助項目內容

申請指標

核定經費

補助經費

預估結餘數

經費結餘原因

補助項目二:學校發展教育特色

二-(三)

148800

16000

疫情關係停課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二部份: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:(95%)

項目

參照標準

學校自評

考核委員評鑑

填表說明

(佐證資料及說明)

評分

(打ˇ)

執行情形概述

評分

(打v)

考核意見

1.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。

[優]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,並全程參與,且提供詳細佐證資料。

[可]未派員參與,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。

[劣]無派員參與,亦無事先函報請假。

10■

8 □

6 □

4 □

2 □

有派員參與了解「108學年度下學期及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申請及執行狀況會議」,並全程參與,且提供詳細佐證資料。

10□

8 □

6 □

4 □

2 □

依說明會簽到表及請假公文認定。

2.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。

[優]組織健全,合作無間。

[可]尚能建置學校執行小組,成員適切。

[劣]未見明確措施。

5□

4 □

3■

2 □

1 □

學校教育優先區推動小組組織健全,合作無間。

5 □

4 □

3 □

2 □

1 □

3.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,符合民主精神。

[優]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。

[可]未充分討論僅行政人員做決定。

[劣]未見明確措施。

5 □

4 ■

3 □

2 □

1 □

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。

5 □

4 □

3 □

2 □

1 □

4.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。

[優]依據審查意見及計畫執行。

[可]未充分依據審查意見及原計畫執行。

[劣]未依據審查意見亦未有明確計畫。

10■

8 □

6 □

4 □

2 □

本校「108學年度下學期及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」審查意見照案通過不需修改

10□

8 □

6 □

4 □

2 □

5.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。

[優]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。

[可]原申請經費部分調整使用於另有需求之對象。

[劣]未依原計畫使用

20■

16□

12□

8 □

4 □

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。

20□

16□

12□

8 □

4 □

6.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(如配合款、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)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。

[優]有相關配套措施。

[劣]未有相關配套措施。

5 □

4 ■

3 □

2 □

1 □

6-1紫南宮經費弱勢兒童課後照顧

6-2富州社區弱勢兒童課後照顧

6-3全聯育苗計畫弱勢兒童才藝班

5 □

4 □

3 □

2 □

1 □

7.109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0年7月31日止執行率達80%以上。

[優]執行率達90%以上。

[可]執行率達80%。

[劣]執行率未達80%。

10□

8 ■

6 □

4 □

2 □

109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0年7月31日止因疫情停課關係,執行率達89.25%

10□

8 □

6 □

4 □

2 □

8.108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,且經費執行率達90%以上。

[優]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,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,執行率達95%以上。

[可]因不可避免之因素,無法於期限內完成,執行率達90%,且於108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。

[劣]無任何不可避免之因素但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,且執行率未達90%,亦未能於108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

20■

16□

12□

8 □

4 □

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,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,執行率達100%以上。

20□

16□

12□

8 □

4 □

9.公文、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。

[優]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

[可]大多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。

[劣]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須由教育處承辦人員多次催辦後處理。

10■

8 □

6 □

4 □

0 □

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

10□

8 □

6 □

4 □

0 □

10.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(項目六)

  1. 本項目不列入計分,僅以照片及文字方式敘述改善及執行成效。
  2. 獲補項目六學校,請依附件一成果照片格式製作,掛於各校教優區成果網站。

不

計

分

□需填報

■無需填報

不

計

分

□填報確實

□填報不確實應重新製作

項目七: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

第三部份:特殊優良事蹟(請備相關佐證資料):(5%)

三-1弱勢學生探索教育

三-2弱勢學生伴讀活動

承辦人:陳正專         相關處室主任:陳正專     代理校長:陳正專

總分自評: 92    分,考核委員評分:      分

考核委員簽名:

單位: 教導處